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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办法(试行)

文章来源:研究生教务部
时间:2026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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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研究,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,对符合有关条件的研究生实行外语课程免修免试的措施,视同取得学位英语学分。以鼓励研究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专业课程学习之中。

一、免修条件和成绩认定

研究生在四年之内,取得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,成绩分三档予以登记:

1.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,成绩可登记为 “95”。

A1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710 分制)成绩568分(含)以上;

A2全国研究生英语统考,硕士英语成绩80分(含)以上;

A3 新TOEFL(满分 120分)成绩 95分(含)以上;

A4 新 GRE(满分 340分)成绩 270分(含)以上;

A5 IELTS(满分 9.0分)成绩 7.0分(含)以上;

A6 GMAT成绩(满分800分)640分(含)以上;

A7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。

2.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,成绩可登记为 “90”。

B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710 分制)成绩530-568分(不含);

B2全国研究生英语统考,硕士英语成绩75-80分(不含);

B3 新TOEFL(满分 120分)成绩 90-95 分(不含);

B4 新 GRE(满分 340分)成绩 255-270 分(不含);

B5 IELTS(满分 9.0分)成绩 6.5分;

B6 GMAT成绩(满分800分)560-640(不含);

B7 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。

3.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,成绩可登记为 “85”。

C1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710 分制)成绩460-530分(不含);

C2 推免生,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710 分制)成绩445-460分(不含);

C3 全国研究生英语统考,硕士英语成绩67-75分(不含);

C4 新TOEFL(满分 120分)成绩 80-90 分(不含);

C5 新 GRE(满分 340分)成绩 225-255 分(不含);

C6 IELTS(满分 9.0)成绩 6.0分;

C7 GMAT成绩(满分800分)在535 -560分(不含);

C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获得了学历和学位(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)。

二、 申请时间和办理程序

1.申请时间

新生入学两周内办理免修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

2.办理程序

新生报到入学后,由本人填写英语免修申请表,并交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附上相应的复印件。研究生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。公示结束,按照相应标准登记成绩。

三、 相关说明

1.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.受理对象是新入学的研究生,在读期间达到免修条件的不予受理。

3.准予免修的研究生不可再参加其课程考试。

4.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,弄虚作假者按考试作弊处理。

四、其他
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研究生外语课程免修条例》作废。

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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