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的程序及方法
1、对推免生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:
(1)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》,应有学校证明及省级招办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。(盖校与省招办公章)
(2)有效期内的学生证、身份证原件。
(2)个人学习成长简介及2寸彩色照片一张。
(3)在校学习成绩单。
(4)英语水平考级成绩单。
(5)获奖励证明材料。
(6)个人作品光碟等。
2、复试时间:
2012年10月10日(周三)下午1点30分。
3、复试内容:
(1)外语的听说能力。
(2)考察推免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。
(3)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。
(4)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。
4、复试费用
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缴纳复试费100元/人。
5、体检:
2012年10月10日(周三)上午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注:
对弄虚作假的推荐免试生,不论何时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、录取资格或学籍。
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生部
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